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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自发自还首单落地

2014年06月24日 16:4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据新华社电地方政府自主发债首单于23日招标发行。发行总额148亿元的“广东省政府债券”,成为国内首单自发自还的地方政府债券。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有助规范地方无序举债行为。

  广东省财政厅近日宣布,广东省成为全国首批自主发行地方债的省份。招标信息显示,6月23日招标发行的广东省政府债共计148亿元人民币,期限包括五年、七年和十年。

  其中,与期限对应的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59.2亿元、44.4亿元和44.4亿元。记者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了解到,上述三期债券的中标利率依次为3.84%、3.97%和4.05%,这意味着,首单自发自还地方债认购情况总体趋稳,招标利率略低于市场预期。

  地方“自发自还”举债试点的正式启动,也意味着政府举债“阳光化”改革步入正轨。“允许地方政府发债有助地方政府债务增加透明度,使债务显性化,是给政府打开正规的融资渠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研究部巡视员魏加宁说。

  据介绍,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借助地方融资平台举债。从2009年起,国内试点地方政府债券,但由财政部代理发行。财政部信息显示,2014年地方政府债发行额度4000亿元,但由地方自发自还“自主发债”尚属首次。

  此外,据财政部此前宣布,除广东外,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自主发债的省份还包括上海、浙江、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共计十个省区市。随着试点首单落地,其他省份自主发债也将在近期启动。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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