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审计署公布38个中央部门“细账” 帐外“小金库”总金额近2亿

2014年06月25日 20: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6月25日电 (记者 庞无忌 董冠洋)中国审计署25日发布38个中央部门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显示,一个中央本级部门以及34个所属单位账外设立“小金库”近2亿元(人民币,下同)。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根据审计署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以及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等34个所属单位采取转移收入或虚列支出等方式,账外设立“小金库”1.94亿元。

  其中,2011年至2013年,卫计委所属宣教中心、医管所等5家单位采用虚假合同、虚假发票报销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665.15万元。

  林业局所属设计院等14家单位通过收入不入账等方式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3624.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奖金等,其中2013年1758.87万元,截至2013年底结存654.78万元。

  海洋局预报中心2011年至2013年,将510.61万元广告收入存放所属公司,其中392.19万元用于发放职工津补贴。

  对收入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私设“小金库”问题,审计署要求全面清理,归还有关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并处分相关责任人。审计公告表示,在发现问题后许多部门已经或者正在进行整改。

  以林业局为例,其所属设计院、规划院、工作总站、北京林业机械研究所分别追回部分“小金库”资金387.86万元、68.84万元、12.02万元和5.99万元,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归还了挪用的专项资金16万元,并调整了相关账目。(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