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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管失火责任应细查深究

2014年07月02日 09:0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6月30日,中石油新大一线输油管被钻漏。22时20分,事故导致的明火被彻底扑灭,无人员伤亡。大连市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肇事单位5名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中石油发布消息称,漏油系民企施工损坏管道所致(7月1日央广网、新华网)。

  中石油发布的消息主要是讲,事故主要原因是民企施工,与中石油没有多大关系,似乎在是讲“这次不是我惹得祸”。即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即使与中石油关系不大,事故还是让人后怕,依然有反思整改的地方。这些年来有关油气管道“受伤”的新闻不少,中石油也屡屡成为事故主角。油气管道何以成为“容易受伤的人”?这里恐怕有着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油气管道的规划问题,二是油气管道的维护问题,三是对油气管道的敬畏问题。

  从规划来看,现在很多城市的油气管道规划明显不合理,比如说管道建设日久,而按照当时的设计,管道的承压能力有限。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现在地面上已经建设了道路和居民小区,让管道不堪重负。从维护来看,管道企业对于管道维护的重视,特别是投入还远远不够,甚至在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上做得也远远不够。从敬畏上讲,整个社会都应该绷紧一根弦,可在现实中有些企业是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心里无安全、眼里无管道,野蛮施工、违规操作,埋下了一根又一根“雷管”。

  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国家制定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可从发生的事故来看,法律落实得还远远不够,甚至遭至了相当程度的无视。就这起事件来说,按照中石油所讲,主要是民企施工造成。这也是人们想问的:当事企业是否知道施工区域存在油气管道?有没有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具不具备在油气管道附近施工的资质和能力?有关方面有没有承担起把关的责任?这些问题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没有安全感,哪来幸福感?油气管道要么不出问题,一出问题就是大问题,油气管道不应该是“容易受伤的人”。地方政府、管道企业、施工企业等各个环节,都承担起应承担的责任,认真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要求,才能避免管线之危,才会有“稳稳的幸福”。

  江苏 毛建国/媒体人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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