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税收入增速居全国第16位
上半年,全省国税系统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税收收入规模和质量得到新的提升。截至5月末,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527.8亿元,同比增收49.4亿元,增长10.3%。其中,组织地方级收入121亿元,同比增收23.5亿元,增长24.1%,有力地支持了地方财源建设。我省国税收入规模提升至全国第19位,增速位居全国第16位。
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截至6月15日,全省共有64748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5807户,小规模纳税人58941户。前5个月,与缴纳营业税相比,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整体减税3.06亿元,非试点下游企业新增可抵扣进项税额7.19亿元,结构性减税效应逐渐扩大。
全面启动税收征管改革。印发《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意见》,制定《税源管理制度》和《纳税评估暂行办法》,修订岗责体系,简化征管流程,调整管理部门,从制度、岗责、流程、机构等方面全面推进征管改革。
持续提升风险管理和信息管税水平。组建税收风险管理机构和团队,推进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平台建设,加大涉税信息收集分析力度,强化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开展税收风险提醒服务试点。
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整合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门户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推进多元化办税,增加坐席人员及线路,缩短答复时间;多举措提升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全省基层办税服务厅配备214台自助办税终端机,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24小时全天候自助办税服务。组建纳税服务专员队伍,建立涉税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根据纳税人不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截至5月末,全省国税系统共办理各类减免税24.9亿元,办理出口退税8.1亿元。(记者 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