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
2014年07月09日 09:16 来源:国际商报 参与互动(0)
为执行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关于白羽肉鸡案的裁定,7月8日,商务部发布有关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再调查裁定公告。
商务部在再调查裁定公告中认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商务部根据再调查的结果对美国公司的倾销幅度和从价补贴率进行了调整。
自7月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白羽肉鸡产品时,应依据公告中列明的调整后的各公司税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10年9月26日,商务部公布最终裁决结果,认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2011年9月20日,美国将此案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2013年8月2日,世界贸易组织向各成员散发了美国诉中国白羽肉鸡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争端案的专家组报告。(步欣)
【编辑:于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