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福建省将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2014年07月13日 16:0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康淼)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2014年完善市场流通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根据这一方案,福建省将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为管理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根据方案,福建省将建设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和查询应用体系。坚持“分工负责、通联共享、实用简便、安全开放”原则,推进省级、设区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各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制定实施信用征集规范和使用办法,全面采集、整合、存储各级行政机关、司法部门以及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记录,形成覆盖全部市场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的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查询应用的体系和制度。

  方案还规定,福建省将汇集和更新各职能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行政许可、监管信息、执法信息和信用信息,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数据库,实现省直单位和中央驻闽机构的市场监管信息集中汇集,有序共享和综合利用;建设市场监管共享服务系统,对接各职能部门市场监管业务系统,为各部门提供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分析预警和协同监管服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掌握企业信用信息最多的部门之一,根据方案,福建省在省数字办牵头建设全省市场监管信息共享系统的同时,建设完善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开发年度报告公示系统。先行选择若干许可审批事项较多、后续监管任务较重、信用管理社会影响面较广的相关省直单位或中央驻闽机构进行数据交换,将行政许可及监管、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等信息汇入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部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监管联动。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参与数据交换的部门,直至整体融入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系统。

  福建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体系建立后,将为管理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进形成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的社会环境。

【编辑:陈鸿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