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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诉奥巴马政府获胜 对在美投资有开创性意义

2014年07月17日 10:00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晨报讯(记者 陈琼)周二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院裁定,奥巴马政府禁止中国企业拉尔斯控股公司的一宗在美并购案,这一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拉尔斯公司应当被允许质证。拉尔斯控股公司是中国大陆三一重工集团的子公司。

  “三一起诉奥巴马总统在美国巡回法院获胜。”三一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昨天在微博上表示。

  三一与奥巴马政府的恩怨可以回溯到2012年,当年9月,拉尔斯控股欲收购位于美国俄勒冈州海军军事基地附近的4座风力发电厂项目,但遭奥巴马政府和美国外商投资委员会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下令阻止。此后该公司便提出诉讼,指控奥巴马政府越权。

  近年来,中资企业收购美国资产屡屡遇阻。业内人士指出,这宗案件的胜利,意味着美国以存在国家安全风险为由阻碍外资公司收购美国企业或商业项目未来可能存在挑战。类似这种审查案件中,外资企业尤其中资企业收购美国资产屡屡遇阻的情况可能发生改变。目前联想集团收购美国IBM公司的低端服务器业务也在接受美国外商投资委员会审查。

  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以前美国外资委员会作出的否决外资企业投资决定,从来不会予以说明,更不能被推翻,三一重工的胜诉具有开创性意义。不过目前三一只是获得程序上的胜利,要想获得实质性成果,比如获得赔偿等,还需要下一步继续诉讼,需要付出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不过三一重工应该乘胜追击,争取在实体层面获得成果,为更多外国企业在美投资赢得发言权。

【编辑: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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