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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快递业野蛮分拣快件最高罚3万

2014年07月17日 10:44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记者 沈勇)今后深圳快递企业如对快件进行“野蛮分拣”,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处罚。记者昨天获悉,《深圳市发展快递业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将从8月1日正式实施,深圳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对快递业立法的城市。

  《规定》以政策促发展,以监管保发展,着力解决目前我市快递企业遇到的用地用房难、停车通行难、融资发展难、通关查验难、用人用工难、案件立案难等“六难”问题;并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安全监管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记者留意到,《规定》对眼下快递消费热点问题集中关注,如严禁快递企业野蛮作业,抛扔、踩踏、坐压等造成快件损毁;快递员需统一着装、文明服务;快递企业要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为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等,并对违反《规定》行为最高罚款3万元。

  根据《规定》,快递企业违法泄露用户信息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快递企业从业人员违法泄露用户信息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同时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快递业务收入年均增长速度超35%,仅次于上海位居全国第二。2013年,深圳市快递业务量为6.55亿件,占全省快递业务量约31%,最高日业务量超过600万件,航空快件量占深圳机场货邮吞吐总量的50%以上;快递业务收入126.55亿元,同比增长约40%,占全省快递收入约38%,占全国快递收入约9%。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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