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开除党籍官员“降级”
昨日上午,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3人被开除党籍。其中,毛小兵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被双开。赵智勇、张田欣两人被降职,张田欣被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赵智勇被降为科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是“落马”高官的“典型行为”。十八大以来被调查的35名省部级高官中,18人已被“双开”。中纪委通报这18人的调查结果时,绝大多数都被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但为何这18人被“双开”,张田欣、赵智勇只是被降职?
梳理调查结果通报,张田欣、赵智勇都未提到巨额贿赂等问题。这意味着,张田欣、赵智勇虽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但止于违纪程度,还没有达到违法的程度,所以对二人的处理也只是党内处分,没有移送司法机关。
事实上,对比十八大以来被双开的18名省部级高官,张田欣、赵智勇的处理程序也有不同。18名高官都是中纪委先行通报立案调查,接下来中组部宣布免职,之后中纪委通报调查结果,给予其“双开”等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但张田欣、赵智勇都是中纪委先行通报“免职”;之后中纪委才通报处理结果,开除党籍、降职等。
小贴士
免职并不是一种处分
在很多涉及官员的处理结果通报里,我们常看到“某某免职”等字样。其实,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等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解释,依据法规,领导干部的处分只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并没有“免职”。因此严格地说,“免职”只属于干部任用的组织措施范畴,并不是一种处分类别。
比如,此次中纪委通报对张田欣、赵智勇的处理结果,给予开除党籍、降职等,才是正式的处分,此前的免职并不是。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