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地方债被明确列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审计内容

2014年07月28日 10:18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人民网北京7月28日电 (刘然)7月27日,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联合印发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明确将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列为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中明确,“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用途和风险管控等情况”是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偿还和风险管控情况”属于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编辑:程春雨】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