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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国企还利于民 步伐还要加快

2014年07月29日 09:15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孙春祥

  超过100万亿的总资产,高达37万亿的所有者权益,这就是当前中国所有非金融类国有企业的家当。如果算上金融类企业,那么这个数据更庞大。但对大多数人而言,这些数字的意义并不大,因为它并不属于自己。

  长期以来,国有资本收益的分配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一方面是因为国有资产的载体——国有企业利润太高,动辄数万亿元,另一方面则是国企利润贡献社会的比例过低。在大多数学界专家以及普通百姓看来,国有企业不仅没有发挥出其本有的属性,还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与民争利。

  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国家就暂停了向国有企业收缴利润,直到2007年底《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出台才重新恢复。目前国企利润主要按照行业来划分上缴比例,大多数企业处于5%到15%之间。

  据公开报道,近几年来,国企利润上缴总体比例只有5%左右,处于较低水平。尽管如此,国企上缴的利润大多又会被各级政府通过种种方式返还给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本身,尤其是带有垄断性质的大型央企,一边打着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旗号,在市场上扩张,侵占着民营主体的利益;另一方面,将本应属于全民所有的利润在内部分发,以管理激励之名,行中饱私囊之实。

  国有企业与民争利,这明显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然而,国企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国资委此前推出了一波改革试点单位,虽然力度很大,但也不难从中看出改革的艰难。提高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是一个持久战,不能操之过急,但如果改革推进的过慢,既得利益进一步固化,也会增加改革的难度。

  因此,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提高到30%的大目标下,在一两年内尽快将国企利润上缴比例从目前的5%左右提高一大截显得尤为重要,这样做,既可以让国企利益集团看到改革的决心,减小改革的阻力,又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持民生,为接下来的进一步改革集聚更大的共识。

【编辑: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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