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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宾集资诈骗案”开审 给被害人造成3000多万损失

2014年08月07日 13:1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长宾集资诈骗案”,被告人被指控在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间,以投资“慈善快乐行”投币设备能够获取月投资额4%-8%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280多名被害人共计4600多万元,至案发给被害人造成实际损失共计3000多万元。

  今天有部分受害人到厅旁听案件,其中不仅有北京的也包括从山西和内蒙古等地赶来的。他们告诉记者之所以相信被告人李长宾,首先因为他假借的是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山西省慈善总会等等这些机构的名义。同时被告人通过自己设立的中国慈善救助网,还有新闻发布会、推介会这些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很多受害人参加过被告人在钓鱼台国宾馆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看到自己的大照片及参与慈善的事迹,在新闻发布会上播放,他们对自己参与活动的真实性曾深信不疑。但之后中华慈善总会公开声明,这些活动与他们没有关系。李长宾第三个手段也是最主要的手段是以投资慈善快乐行投币设备能够获取月投资额4%到8%的高额汇报作为诱饵。第四个手段就是他和被害人都签订了慈善快乐行购机合同、投资分红协议书、认领协议书、设备委托租赁协议等等合同。所以他拿着这个骗取了280多名受害人,共计4600多万元。

  李长宾是1968年生人,初中文化,但是在评审过程中,他始终以激辨的语气回答公诉人的提问,语言表述能力可见一般。他认为起诉书指控不属实,对指控罪名集资诈骗罪也不认可,明确表示不认罪,他是北京国联华文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也是北京国华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在法庭上称,这个项目是以救助广告宣传为一体的慈善快乐行项目,主要救助军残等弱势群体,计划全国铺设120万台慈善快乐行投币设备。他否认自己向社会募集资金,强调投到投币设备里的钱是善款,没有盈利,也否认曾经承诺高额回报,说那个承诺是广告收益分红。他还称他已经在山西投放了七百台设备,广告收益很少。他虽然承认资金都打到了他个人帐户,但他认为账户是由其他四个人掌控,自己是形同虚设的法人,怎么运作不清楚。

  现在法庭正在举证质证,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证据分为6个部分,包括书证、被害人口述、证人证言等等,那么庭审至少要持续一天。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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