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独董制需进一步完善

2014年08月12日 09:48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 熊锦秋

  最近有多位独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我们也想实事求是地做,但来自市场各方的掣肘、制度细化的缺失、社会人情的考量等等因素,个中滋味外人难以体会。”诚然,当前独立董事在提名选举、罢免、履责评价、薪酬等方面体制机制都存在问题,这影响独立董事发挥作用。

  为此,需要从多个层面完善独立董事制度。首先,完善独立董事提名选举机制。可考虑成立独立董事协会,上市公司需聘请独立董事时,由独立董事协会推荐;或者,由中小投资者或非关联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投票选举时大股东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次,完善独立董事罢免机制。A股市场对独立董事的罢免,应该由中小股东来行使这个权利,5%以上股东无权提出罢免独立董事议案、表决时也无表决权。

  再次,完善独立董事考评薪酬津贴、激励机制。对独立董事履责情况,应由中小股东或将来成立的独立董事协会来评价,报酬可根据其履责情况,由独立董事协会等第三方支付、而非上市公司直接支付,独董对协会等第三方负责,第三方再从上市公司收取一定费用。当然,对不负责任的独立董事,也应完善追责机制,包括应该规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

  总之,当前A股市场已经步入新的发展阶段,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也被提到新的高度。目前独立董事制度已被诟病,独立董事群体也发出不愿沦为花瓶的呼吁,那么就应顺应市场呼声,尽快推动相关改革。

  (作者为知名财经评论员)

【编辑:秦辰】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