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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年底前二级医院须购买医责险

2014年08月22日 14:28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盛佳婉)今年6月以来,市卫计委就新版医责险方案向公立医院征求意见。记者获悉,我市将在2015年底前,做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100%购买医疗责任险,并将其列为对公立医院考核项目之一。

  去年底,市医师协会受市卫计委委托,开展医疗责任险调研。计划组织15家医疗机构,由深圳医师协会作为联合采购人,统一保险范围和责任,统一组织招标确定基础费率。由试点医院与中标的保险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医疗责任险。今年4月,由市维稳办牵头,司法局、公安局、财政委、卫计委、保监局等相关人士组织召开了内部会议。医师协会提出的方案中,包括了主险、扩展责任险、附加险。采用期内发生制的保险费率约为医院上年度医疗收入的2.3‰(实际费率经招标确定,并参照前三年实际赔付率浮动)。每次事故每人赔偿责任限额为120万元,每个机构累计责任限额为基本保费的8倍。

  今年七月,国家卫计委联合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医疗责任险参保率应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达到90%以上,同时积极鼓励、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保。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深圳将执行国家有关要求,做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100%购买医疗责任险,并将其列为对公立医院考核项目之一。

  据了解,目前我市提出的保险方案是国内医疗责任保险范围最宽的方案,拟打包购买的包括主险和扩展责任险。主险包括因医疗机构管理过失或医师执业过失行为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及施救责任,医疗意外、医疗并发症及合并症责任,紧急救护延误责任,准临床执业活动责任,无过失赔偿责任,医护人员被侵害责任等。扩展责任险包括紧急医疗救助状态下的输血责任,医疗辅助用品缺陷及不良反应责任,多个指明被保险人责任。另设置附加险,包括附加外请医务人员责任,附加员工职业曝露和急性突发性疾病责任,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等,将由医疗机构自行确定是否购买。

【编辑: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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