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将至 专家提醒须警惕两类消费陷阱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兼新闻发言人刘敏做客中新网财经频道视频访谈间。中新网 田博川 摄
中新网9月22日电 临近“十一黄金周”,消费者权益保护再度成为热点问题。针对线上线下的促销活动中可能存在的“消费陷阱”,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兼新闻发言人刘敏在做客中新网财经频道视频访谈间时表示,消费者需要注意了解促销活动中的具体内容、消费条件和优惠限定条款等关键问题。
十一期间,线上线下的商店都会针对消费者举办一些促销活动,不少店以超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者,但是存在捆绑销售等现象,引起一些投诉维权。谈到十一黄金周可能存在的“消费陷阱”,刘敏指出,消费陷阱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店家。电商进行销售,给予消费者的承诺会有一些期限,或者有一些约定条件,比如“你买我的冰箱,我送你一个电器”,消费者需要了解清楚其中的意思。刘敏表示,再比如吃饭时的折扣或者返劵,要区分是否有一些时限和特别的约定。
另一类是网上购物,消费者要特别注意防止一些不法商贩或店家利用消费陷阱,销售一些假冒伪劣或者是制次价高的产品。遇到这种情况,刘敏给消费者几条建议,第一,要货比三家,客观科学理性地消费。第二,最好在网上购物的时候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减少直接损失,避免钱打出去后很难退回。第三,随着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提高,提醒大家在有更多回扣和利益时,一定要注重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护。 (中新网财经频道)
【编辑:张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