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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政鼓励民企挂钩扶贫 可享税收减免

2014年10月16日 10:43 来源:现代快报 参与互动(0)

  快报讯(记者 鹿伟)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省政府举行的“10.17”全国扶贫日暨江苏扶贫开发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近日出台了《关于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村企挂钩扎实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鼓励民企挂钩扶贫,并可享受税费减免等政策。

  意见明确,民营企业出资参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在税费上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免。据悉,企业为实施帮扶项目捐赠的资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企业年度利润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投资兴办中小企业,享受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对投资经济薄弱村公益性基础设施或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捐资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允许以企业或企业家个人冠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在各类评优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扶贫办主任杨根平介绍说,到2013年底,全省已有191万人、460个村实现脱贫目标,今年将再脱贫100万人、537个村,剩下的120万低收入人口,约有90万人纳入低保范围,其余30万人将在2015年进行扫尾。

  对于贫困人口来说,有一个好消息,明年低保标准将提高。会上透露,2015年将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335元、全年4000元。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要求各地以当年人均收入20%以上的标准来制定低保发放标准。“省扶贫标准是高于全国平均标准2000多元,过去标准是2000多元。”

  如何保证扶贫真正帮到低收入群体?“要改革使用机制,由原来的大水漫灌改为滴灌。”杨根平介绍说,现在财政资金使用权全部放给县级,从江苏水平来看,每户人家发三五千元,难度不大,但扶贫资金不能简单发放,要扶持做项目,“如有些地方把扶贫资金统一进了大棚,要求必须安排低收入农户就业,收益要量化到低收入农户。同时欢迎社会方方面面监督。”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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