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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良子健身停用门店发售储值卡 会员拉横幅讨说法(2) 查看下一页

2014年10月17日 13:45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良子健身山西的两家门店,不管是之前的国贸店,还是之后的太原二店,都是经良子健身授权可以使用良子商标的门店。明明存在太原二店,总部却说山西只有一家店,他们是不是在掩盖些什么?为何要掩盖?良子健身消费卡的管理系统是不是存在漏洞?如果太原店经理已经发售了大批“假卡”,为何到现在才被发现,才被停用?良子健身是如何管控全国各门店的制卡,售卡数量?太原卡全部被停用,会员的损失谁买单?

  接到投诉后,我们的记者多次联系良子总部,但良子总部和客服电话都无人接听。于是,我们的记者拨通了良子健身团结湖旗舰店刘店长的电话,但刘店长拒绝接受采访。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消协原副秘书长武高汉,以及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对此解读。

  经济之声:良子健身山西的两家门店,不管是之前的国贸店,还是之后的太原二店,都是经过良子健身授权可以使用良子商标的门店。太原二店经理发售的了大批的卡,开始时可以在北京正常消费,后来又被全部停用了。我想请教一下武高汉先生,您认为良子健身消费卡的管理系统是不是有可能存在漏洞?

  武高汉:漏洞肯定存在,现在当务之急是要解决问题。我觉得良子总部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赔偿消费者的损失。比如说退卡,比如说让消费者手中的卡可以继续使用等等,总而言之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一会影响自己,二会影响社会。

  经济之声:想请教一下邵桐先生,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武高汉讲的这种可能性实际上是一个良好的愿望,因为目前我们能够看到的就是这个良子方面,一方面他们承认了一批真卡,同时他们否定了一批假卡,而所有这些持有所谓假卡的朋友现在是自己卡里面的金额其实真的不是少数,我们刚才看到有说自己卡里还有1万块钱,比如说像我们这位“安信普华”的朋友说他的余额还有5000多,数额说是不小的,那么现在对于这些持有所谓的假卡的这些会员们来说,他们现在目前有可能会承担哪些风险?

  邵桐:首先,假卡概念是良子总部给出来的,这种假卡说法需要它自己内部给予一个证实。它是怎么区分真卡和假卡?它的标准是什么?不能因为良子总部与太原分店之间的合作上,或者说特许经营上存在了纠纷,因此就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他们持有这个卡,现在到北京来消费是一个正当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相关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那么该代理行为有效。

  从这个合同法的几项规定来看,不管山西那边的负责人是否有,就是在出售这个TY开头的卡的时候是否有代理权。那最起码一开始他是享有代理权的,而这个代理权终止没终止,或者他是否超越了总部给它的代理权,那么应当由总部来对外公布。如果他公开公布了,我取消山西太原分店的代理权或者负责人代理权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再购买的话,他可以不承担责任。否则的话,消费者怎么会知道你取消了,或者说这个负责人是超越代理权售卡的。这种情况下,这是由良子总部来承担举证责任的,如果它不能承担这种举证责任,那他就应当像刚才武高汉副会长说的,就应该承担所有的责任。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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