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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做好“加减法” 支持中小微

2014年10月20日 10:12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记者钟华林报道:为推进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四川日前出台《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对支持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开拓市场等方面提出具体可行的办法和政策支持。

    据记者了解,该《措施》共22条,主要有两大方面:对中小微企业创新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服务做“加法”,为企业提供发展动力;同时,对小微企业用电、物流等成本方面做“减法”,减轻企业发展负担。

    在支持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措施》规定,对企业承接高校、科研机构科研成果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且科技成果在省内成功实施转化的,根据产出效率,按企业购买研发服务合同交易额的10%以内给予后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转化的项目年度投资总额或年度新增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按其年度投资总额或年度新增产值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项目资金补助。对企业研发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价值在100万元以上且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省内首台(套)装备应用产品,一次性给予购买应用单位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在中小微企业减负方面,《措施》提出对全省重点产业园区实施直购电试点,对试点园区供电设施基本电费进行补助。企业高速公路通行费,按计重收费标准实行20%以上的优惠。严格禁止地方和部门以任何方式征收企业“过头税”。严格控制涉及企业的各类会议等活动,禁止摊派企业参加各种展会。

    此外,《措施》还提出完善省级财政国库存款资源配置机制,设立30亿元国库现金管理资金额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设立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促进先进制造业、高科技等优势产业发展,优先支持为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提供“成链配套”的省内中小微企业;健全风险补偿机制,设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鼓励金融机构向企业放贷;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防止“一刀切”式的抽贷、停贷、压贷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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