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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贵网络文学侵权案判罚300万

2014年10月24日 10:36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0)

  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实习记者 沈艳宇)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最终落下帷幕。10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由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此案例为目前国内法院对单部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做出的最高额判决。

  近年来,随着各大文学网站的兴起,网络小说已为国内文学市场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相关数据显示,国内网络文学的总产值已突破10亿元,起点中文网、盛大文学等国内知名的网络文学网站已借助网络文学的产值获得较高收入。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表示,目前国内的侵权案主要根据原告的经济损失和被告的不正当获利进行判罚。由于优秀网络文学作品为市场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侵权行为一旦发生,将会为原告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未来对单部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判罚可能会更高。

【编辑: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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