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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流转土地占耕地面积近三成

2014年10月30日 09:3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29日,广东惠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据悉,目前广东惠州市农民承包耕地面积168万亩,占农村耕地面积98%。流转面积49.8万亩,涉及农户105595户,签订流转合同22712份,占耕地总面积29.6%。

  目前,广东惠州全市形成了以甜玉米、马铃薯、梅菜、韭黄、特色蔬菜等十二大特色农产品为主导的特色农业产业带。全市各级龙头企业发展到240家,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1206家,合作社成员20273户,辐射带动农户15万户,户均增收4200元。

  广东惠州还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惠城区被列为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整区推进的省试点单位,其他县区(除大亚湾区)各选择2个乡镇共10个镇(办),自筹试点启动工作经费,稳步开展确权颁证试点工作。

  尽管广东惠州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取得了较显著成效,但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土地承包合同及流转过程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有些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协商,没有签定书面合同,有些即使签定了合同,其内容也过于简单等。此外,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经费短缺,缺乏指导性的地方法规。

  广东惠州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建议,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流转,鼓励农民采取股份合作、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模式,将一家一户所承包的土地实行统一经营。此外,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登记备案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纠纷调处制度和动态监测制度,强化监督力度,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记者/罗锐 通讯员/邱礼荣 郭敏 臧博)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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