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宋志平:混合所有制不是谁吃掉谁

2014年11月19日 15:0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至今整整一年了,围绕深化国企改革,这一年里从中央到地方都投诸大量精力,一些共识正逐渐形成,一些深层次命题也逐渐显现。针对国企改革目标、新型国资监管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一系列问题,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宋志平接受采访时指出,混合所有制以融合经济为特征,应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创新点。他认为,今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应形成三足鼎立的微观经济格局,而混合所有制将是企业所有制的“新常态”,不应有谁吃谁、谁混谁的担心。
  宋志平认为,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坚持“三优先”原则。所谓“三优先”,即在活力和控制力之间,应是活力优先,有活力才会有效益,如果忽视活力,竞争领域的企业往往留给国家一个烂摊子;在开展员工持股和引入机构投资人之间,应是员工持股优先,打造员工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是企业持续而强大的发展动力;在利润和收入之间,应是利润优先,不盈利的业务原则上不做。当然一些具体做法还要继续探索,但应该立足于试,不设框框。
  现在社会上对混合所有制的议论很多,但主要概括为两方面的担心:一部分人担心会造成新的国有资产流失;另一部分人担心民营企业进入国有企业被搞成新的“公私合营”。
  对此,宋志平说:“有这些议论是因为大家在对中央搞混合所有制的认识上还不清楚,其实混合所有制是指国有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新型所有制形态。在这样的公司,国有股权和非公有制股权都是平等股东,大家共同出资构成有法人财产权的公司,国有股东和非公有制股东的权利都神圣不可侵犯,因而不存在谁吃掉谁的问题。”
  宋志平认为,由于我国历史上有过“公私合营”和改革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大家有这些担心是正常的。但正是有过去这些教训,这次把混合所有制提升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实现形式的高度,也是告诉大家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我国经济领域企业所有制的“新常态”,不是过渡的短期形式。今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应形成三足鼎立的微观经济格局。

【编辑:曾会生】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