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珠宝金楼销售“傍名牌” 开票“变戏法”

2014年11月24日 16:44 来源:今晚报 参与互动(0)

  消费者刘某因为对珠宝金楼的信任而购买了6000余元的钻石挂件,但付费后才知所购商品并非该珠宝金楼的品牌。消费者认为自己被商家误导消费,在和平消协的调解下,商家已答应为消费者退货。

  消费者刘某近日在本市一家珠宝金楼购买了钻石挂件一枚,价格为6290元。购买时消费者问售货员所买钻石挂件是否是该珠宝金楼品牌,售货员肯定回答是,但却没有由银台统一收款,而是在柜台交钱后开具了收据。消费者取货时发现包装袋和首饰盒上标注的品牌变成了“龙凤祥”牌,生产厂家也变成深圳市一家珠宝有限公司。消费者对此心存疑虑,遂找到该珠宝金楼要求开具发票。该珠宝金楼声称发票由租赁柜台商户开,过两天才能开具。基于此,刘某认为受到了消费误导,遂到和平消协投诉请求解决此事。

  接诉后,和平消协当即与该店负责人取得联系并进行调查解决。经营者称,消费者消费的柜台与珠宝金楼为租赁关系,收款及开具发票由其自行处理,并且称发票已开好消费者随时去取。和平消协在审查发票时,发现所开具的发票为税务部门代开的个人发票,而非该珠宝金楼,和平消协查询得知,“龙凤祥”品牌生产厂家深圳市某珠宝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已被吊销,不具备开票资格。和平消协依据相关规定,认定经营者有误导消费及不开具发票的违规行为,责令其立即为消费者刘某退货。

  和平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时,应及时索要正规发票,一旦发现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记者王绍芳 通讯员齐建全)

【编辑:张明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