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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不公开信息 道路停车费里藏着掖着什么

2014年11月25日 11:04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不久前,多个省份的30多名私家车主委托多位律师,向湖南、山东、河南等地政府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询问这些城市公共停车位位置、收费标准、制定该收费标准的依据、公共停车位收费单位名称及性质、收费单位相关招投标信息、停车收费单位的利润情况等信息。质函有一阵子了,但各地政府至今并未对此作出什么回应。
  为什么没回应?恐怕是挠着了相关政府部门或是谁谁谁不大不小的“痒痒”,不好回应,也不敢回应。
  如果以为城市公共区域停车场是政府建的,那就错了,稍稍留意一下那些管理员前胸后背的字样,你就会恍然大悟这是那些公司自家的买卖。现在的政府部门不能搞公司做买卖,自建自营停车场断然不可,交给社会上的企业来办,倒不奇怪,企业获得合理合法的收入也很自然。问题是:这些公司经营所得有多少进到了国库并服务于公众?
  拿北京来说,至少有一半停车费没有进入政府口袋。
  有调查发现,按照该市2011年制定的办法,经营占道停车位的停车企业,要根据经营停车位数量按下列标准向政府交纳占道费:一类地区每车位每天交35元,二类地区每车位每天交15元,三类地区每车位每天交3.6元。数据显示,到2013年底,北京共有110多家正式备案的停车企业,经营着5.8万个路侧占道停车位,其中包括2.1万个一类地区车位,1.7万个二类地区车位和2万个三类地区车位。按照占道费标准计算,全市正规停车企业2013年应向政府缴纳近3.9亿元占道费。但实际上,这三类地区管理者向车主收费的基础标准,却分别为每小时10元、每小时6元和每小时2元。如果以每个车位每天在工作时间8小时内泊车、晚间收费忽略不计且每个小时都按首小时价格保守计算,正规停车企业一年向车主的总收费超过10亿元。这意味着,就算是加上停车企业纳税,路边划线停车收入也仅有不到50%进入政府财政收入。倘若认为另外的部分都是企业利润,那可就高得离谱了!
  当下国人离不开的话题,除了房子,恐怕就是汽车。2013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超过1.37亿辆,近两年来私家车数量仍在以年均1400多万辆的速度猛增。
  城市的道路是公共资源,公众有理由对在公共资源上建设的停车场及其收费的诸多问题发出质疑:停车场建设是否公开招标?经营公司合理利润应该是多少?财政应该获得多少?国家所得又有多少进一步投入公共服务?还有多少停车费收入没有进入财政?一些管理部门为什么对理应进入财政的停车费收入视而不见?
  但是却没有哪个地方或城市公布停车费的详细收支情况,回应公众的疑团。北京市2011年曾公布,向企业收取的占道费2009年为3372万元,2010年为2110万元,但随后3年,收入没有再公布,而对进入财政的停车费具体使用去向也没有公布;广州市物价局公布,2013年市、区财政停车位经营权收入2835万元,用于市政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道路养护维修,但支出细节不详;上海市有关部门表示,进入财政的停车费主要用于交通规划、换乘补贴等,但未公布具体使用情况。
  透明是法治的开始,公开是公众的权利。
  公共道路停车费财政所得甚微,停车费去向遮遮掩掩,公众却着实想探个究竟:停车费里到底藏着掖着什么呢?
时报评说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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