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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民资参与7大领域建设

2014年11月27日 09:47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为进一步撬动民间资本,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吸引民资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建设。

  这几大重点领域包括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交通、能源、信息、社会事业。

  《指导意见》共十一部分、39条内容。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11月2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内容重点是在放宽市场准入与创新投融资方式方面提出了一些举措。

  市场准入方面的内容,体现为《指导意见》的7大方面措施,包括进一步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等。

  创新投融资方式方面,《指导意见》提出3方面措施,包括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等。

  今年2月,作为定向调控、投资稳增长的重要部分,国家发改委推出七大领域重大工程包,以引导投资方向。李朴民称,如果说七大工程包主要是解决“投什么”的问题,那么,《指导意见》则是要解决“谁来投”、“怎么投”的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解读称,此次国务院印发的《指导意见》,在一些重点领域进一步放开了市场准入,向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敞开大门。

  比如,《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电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电网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建设运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参与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等。

  另外,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指导意见》提出,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欧鸿透露,目前发改委正在研究起草推进PPP的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印发。

  《指导意见》重点还涉及融资方式的创新。比如,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质押等担保贷款业务,探索利用工程供热、供水、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发展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民间投资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可以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给予支持等。财新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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