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经理拖欠农民工工资47万余元获刑
2014年12月03日 11:16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参与互动(0)
陕西省白水县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案,安徽申达建设神渭输煤管道工程一项目经理刘正品因犯“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经查,2013年12月,被告人刘正品在负责神渭输煤管道工程施工期间,拖欠了13名农民工工资47万余元。
法官表示,2011年我国《刑法修正案》将“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入刑之后,刘正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且情节恶劣,法院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出发,依法进行了判决。(记者陈昌奇)据新华社西安12月2日专电
【编辑:张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