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规排放强碱性废水 刚交罚款又偷排再被查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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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私设排水口,向附近沼泽地排放强碱性废水。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供图
南方日报讯 年初因环保设施未验收被罚款3万元,年中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年末被查出偷排而再被罚。近日,三水区西南街道一混凝土公司因偷排强碱性污水,被环保部门立案查处,拟处以5万元罚款。
今年2月,三水金盛恒混凝土有限公司因未通过环保设施验收而直接投产,被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西南分局(下称“西南分局”)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被处以3万元罚款。今年8月,该企业通过了环保设施验收,开始正式投产。
据了解,该公司生产过程会形成粉尘,而搅拌机、运输车辆、混凝土作业区的清洗过程则会产生清洁废水。根据环保相关要求,企业必须对粉尘和废水进行处理后再排放。然而,11月底,执法人员在进行日常检查时,却发现该企业在沉淀池私设排水口,向附近沼泽地排放强碱性废水,且水量较大。目前,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西南分局已对该企业立案,并拟对其罚款5万元。
西南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说,部分企业在通过环保设施验收后会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监管部门不会再次检查,从而进行偷排。实际上,今年以来三水环保部门一直在加强日常环境监察,同时加大对夜间的巡查和突击力度,一旦发现企业偷排、漏排,绝不手软,立即查处。
据统计,今年以来,西南分局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25人次,检查企业436家,24家企业因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超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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