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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社部:档案保管费下月起取消

2014年12月16日 10:2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寄存在南方人才市场档案超40万份 目前保管费为每年120元

  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档案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必备材料。

  国家人社部近日公布,中组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等费用。

  此前,广东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广东将从2016年1月1日起不再收取档案管理费,这部分费用今后将全部由政府买单。国家出台的《通知》意味着广东取消该项收费提前了1年。但昨日,省、市人社部门均表示尚未收到正式文件,具体措施还待进一步落实。

  此前有专家估算,全国每年收取的档案托管费至少达数十亿元。以广州南方人才市场为例,该市场负责人此前向本报记者透露,有超过40万份人才档案存放在南方人才市场,这些档案主要来自体制外的广州毕业生源与托管挂靠的外地生源,每年档案数量仍在增加,实际上给人才市场带来很大工作量和压力。南方人才市场要承担查询档案,职称评定,组织关系转移,计生等责任。

  目前档案收费标准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制定,前两年免收,之后按120元/年的标准收取。并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统一上缴市财政,所需档案管理费用按80%比例由财政局每年下拨。据悉,在数十万档案中,有大约一半是沉睡的档案,没有按时缴费。活跃的档案中又有90%左右是由企业集体付费来做的整体档案管理服务,收取的费用还会再低些。

  档案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必备材料。此前缺少上述材料将会为日后工作调动、升学出国等带来很大麻烦。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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