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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4省区将被扣减污染防治资金

2014年12月18日 15:15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 杨维汉)环境保护部17日向媒体通报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考核结果。环保部通报指出,将以2013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的内蒙古、湖南、四川、陕西4省区,适当扣减2014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根据考核结果,北京、江苏等6个省市为优秀,上海、黑龙江等12个省区市为良好,广西、吉林等12个省区为合格。

    环保部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10.5%。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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