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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经济参考报》:三精制药亿元烂尾楼多年未披露 4年半处于停工状态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精制药)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连发两份公告,披露其被诉3000万元后提起9774万元反诉,以及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决定强制扣划该公司240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
然而相关仲裁最早于2011年就已发生,三精制药却直到今年11月下旬才披露。记者进一步采访了解到,相关诉讼、仲裁的根源在于三精制药一个预算9800万元、实际支出已过亿元,但7年多仍未完工并在近4年半处于停工状态的“在建工程”;而三精制药近年来唯一一次提到这一工程的公告,也对已经发生的仲裁只字未提。
三精制药在11月20日的公告中说,公司近日收到《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三精制药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3000万元。
据公告,黑龙江省七建于2013年1月就两次裁决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分别于2014年4月和9月对三精制药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三精制药共计被扣划2400万元,“仲裁累计执行的2400万元将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据记者查阅,在2010年度以来的定期报告中,三精制药从未在“或有事项”中披露相关仲裁、诉讼事宜,也未通过临时公告披露。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八号,“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如下事项,需按本指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可能导致的损益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的10%,且绝对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诉讼、仲裁事项。”
据三精制药2013年度审计报告,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6.2万元人民币。按此计算,10%应为64.62万元。而据三精制药11月20日的公告,其在2013年度被下达过裁决书,且被黑龙江省七建向法院申请执行,而相关金额超过了64.62万元,以及上交所指引中的100万元绝对额。
截至发稿时,这一工程至今已停工近4年半。记者查阅了三精制药2010年度及此后的年度报告,该在建工程始终未计提减值准备。但记者并未能独立证实,该在建工程是否确实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记者就上述内容于12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三精制药发出了采访提纲,并通过电话向有关负责人告知了采访要求。截至发稿时,记者未得到任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