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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踏上“一带一路”还需多方努力

2014年12月24日 10:4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各种迹象已经表明“一带一路”战略已经箭在弦上。
  中国目前对内调结构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但产业结构升级以及化解落后产能带来的所谓的负面效应也已经充分显现了出来:中国CPI自9月重回1时代开始,近3个月三连“1”,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中国11月PPI同比下降2.7%。这是中国11月PPI年率亦连续第33个月下跌,进一步佐证中国经济的增速放缓,消费力度疲软,中国经济进入通缩渠道。
  以上这些数据表明,中国经济增速下滑已为既成事实,实体经济发展放缓压力很大,尤其是在国内外市场萎缩、美联储加息带来的资本外流的隐患下融资门槛抬高的背景下,国内工业发展处境很难,再者产能过剩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新的替代性产业还没完全发展起来,与中国经济转型相匹配的增长动力转换仍在过程之中,而这些问题再单纯依靠国内推动产业调整显然已经有点“力不从心”,而通过“一带一路”带动相关产业输出和资本输出从而带来结构性调整则不失为上策。
  “一带一路”已经提上日程,而中国民企如何巧借东风成功“出海”?
  从近期中国高层动作来看,“走出去”将成为中国以后经济工作的重要目标,事实上,这也能从近期的动作可以看出,金砖国家投资银行以及亚洲设施投资银行的设立以及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使用人民币作为交换货币等人民币国际步伐的加快,这些都将为中国走出去提供金融支撑。
  另外,中国实行了简政放权改革,尤其是海外投资审批流程简化为海外投资发展提供了便利,企业战略成为海外并购的决定性因素,在出海浪潮中,民营企业已竞相踏上出海的甲板。资料显示,民营企业在海外并购活动中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力量——2014年前三季度交易总数量是国有企业交易数量的两倍之多,交易金额同比增长超过120%。
  但同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当前民企出海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比如民营企业大多缺乏长远的公司战略以及海外发展规划,没有足够的海外投资经验,往往由于文化差异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而导致出海最终水土不服而“折戟”。因此,这就需要中国政府和民企自身的共同努力。
  首先,在民企海外投资的过程中,当企业在海外遇到风险或困难时,政府能够给企业提供相关保护和沟通服务。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目前中国尚没有一部关于境外投资的正式法律,在涉及一些对外投资的市场准入、企业行为规范、责任追究等相关事宜时,缺乏具体相关的法律规定,最终导致境外投资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所以应尽快出台相关民企海外投资的法律以更直接有效地保护民企“出海远航”。
  再者,加强海外金融支持力度,当前民营企业缺乏资金支持,融资困难。这里所说的融资困难,不仅指在国内大多数民企融资困难,在国内由于民企规模有限,对大的投资项目难以独立完成,且民营企业本身自有资金少,而进行对外投资活动需要大量的融资,目前中国扶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体系还有待于完善,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还没有形成有效衔接,所以融资比较困难。
  中国企业在迈向国际化的进程中,往往受制于境内外市场相对隔离、信用基础不好等因素,企业对外投资也面临着境外资金短缺、投资目的地跨境支付等问题,所以加强金融系统服务改革是保证民企出海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综上所述的都是保障民企顺利出海的外因,民企自身也应该顺应国内国际局势的变化增强自身的软实力。当前,中国企业自身软实力不足,包括人才尤其是专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缺乏,所以在当前全球经济低迷、通缩压力增大的局面下,如何快速有效化解政治风险、金融风险、运营风险等因素是考量一家企业软实力的重要依据之一。
  最后,民企最关键的是保持一颗“平常心”,然中国目前对外投资步伐固然已是大势所趋,但中国的对外投资切不可盲目突进,不能为了“出海”而“出海”,否则,走出去必然会屡屡受阻。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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