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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物价最高罚款300万元 广州元旦春节严查价格违法

2014年12月26日 10:1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市物价局昨天发布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此外,物价局公布了4大类价格违法行为,并列举了13种价格欺诈案例。

  物价部门表示,近期将严查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如有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曾有价格垄断企业被罚款1.44亿元,经济制裁总金额3.53亿元。

  据了解,13种价格欺诈行为分别为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价、混淆销售处理商品、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谎称价格诱骗交易、质量与价格不符、假冒政府价格。

  消费者可妥善保管好消费凭证等证据,遇到价格违法可拨打全国统一的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投诉。

  4大类价格违法行为及处罚:

  未明码标价:可罚款5000元

  不正当价格行为:哄抬物价最高罚款300万元

  价格欺诈:最高50万元罚款

  价格垄断:曾有企业被罚款1.44亿元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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