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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在合理确定免征额和税率标准基础上推开房产税

2014年12月28日 19: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2月28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28日在北京发布研究报告,对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未来税制改革内容提出建议和展望。

  这份名为《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4/2015》的报告认为,下一步税制改革的目标,是在不增加宏观税负的前提下,实施税费综合改革,完善立法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通过消费税、资源税、环境费改税等改革促进结构优化,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针对备受关注的房产税,报告建议,下一步房产税改革应在及时总结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的经验和教训,以房产评估值为主要计税依据,以存量房产为征收对象,在合理确定免征额和税率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将房产税改革在全国推开。

  针对社会保障,报告认为,现行的社会保障的主体,即五项社会保险的费率水平过高,这导致社会保险的缴费征管难度较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较窄。未来应积极推进社会保障“费改税”的改革,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会保障税,同时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

  针对个人所得税,报告认为,未来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是将部分所得项目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按年度适用累进税率实施综合计征,对其他项目保持分项计征的税制模式,并逐步引入抚养扣除、残疾扣除、赡养扣除等差别化的扣除项目,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的功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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