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杨瑞龙:国企改革迄今缺乏理论武器

2014年12月28日 1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2月28日电 (记者 刘辰瑶)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杨瑞龙28日在此间表示,国企改革探索30年至今未出台整体性方案的原因,在于缺乏理论上系统上的指导。他认为,现有的西方经济学及政治经济学理论都不能解决国有企业当前的问题。

  12月28日,由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主办、中新社经济部协办的“财经战略年会2014”在北京召开。杨瑞龙是在该论坛中“法治中国与深化改革”的分论坛上作上述表态的。

  杨瑞龙回顾了过去30多年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探索历程,他认为,在西方经济学逻辑下探索国有企业改革,无法解释国有企业的所有权问题;以政治经济学为思考逻辑,则无法满足当前市场化的要求。“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杨瑞龙称,正是因为在理论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对此前国企改革成果的评判至今无法形成共识,进退两难。

  就具体改革方式而言,杨瑞龙认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分类改革”给予了国企改革更多的探索空间。

  “根据企业的性质选择改革路径,比混合所有制更具有探索意义。”杨瑞龙列举,对具有政治性、公益性、安全性企业,应属特殊国企,由国家拥有及经营。资源性行业的国企,需主要加强规制。

  对于大型竞争性国有企业,杨瑞龙称,可引进混合所有制的概念,不规定企业的产权结构,由市场来选择是否需要民营资本进入。中小企业则可以完全放开。

  杨瑞龙认为,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都需找到逻辑一致的理论解说,给决定性的标准。“这样减少分歧,取得共识,(才能)把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的引入。”(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