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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口庭审:拿了地基却没人养老 80岁老母状告三儿子

2015年01月07日 13:43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义乌1月6日电 (记者 张丹丹 通讯员 王宁) 80岁的骆大妈和她的老伴童大爷,因为子女不赡养,把他们都告上了法院。法院会怎么判?今天,义乌市人民法院把法庭搬到了他们家门口,也就是义乌市江东街道的下王村。

  早上9时30分,临时法庭已经被四五百位村民围得水泄不通。骆大妈家的事,村里人都知道一些,但“家丑不外扬”,大家也都不了解内情。村民王瑞法只知道,法院的人来村里调解过好几次,但因为3个儿子想法不同,始终没有调解成功。

  “清官难断家务事。”村民王兰英说,“我看看今天法院怎么判这个事。”

  原被告双方显然都没有料到现场会如此热闹。骆大妈情绪有些激动,童大爷是聋哑人,默默地坐在骆大妈身旁。几个儿子则一直埋着头,不敢看父母,也不敢看同村的父老乡亲。

  事情其实挺简单。2007年,村里进行旧村改造,老两口就把自己享有的地基平均分给了3个儿子。当时双方有过一份协议:每家每年给老人4000元生活费。另外,大儿子和二儿子分别给老人家提供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或租或住,随老两口处理。

  然而,3个儿子的房子造起来了,矛盾也出来了:大儿子因为和老人家闹过几次矛盾,索性把老人家的东西搬出来,不让老两口住了。二儿子虽然愿意给父母提供住房,但如果要一直住下去,他也不同意。小儿子说,按照原来的协议不提供住房,现在也不愿意提供房子。3个儿子都愿意出生活费,主要的问题,就出在住的问题上。

  村民王震飞在一旁告诉记者,童家三兄弟的经济条件其实很不错,都是做生意的,大儿子和二儿子除了自己住的别墅以外,还有店面房和其他房产。

  尽管法院的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秩序,但庭审期间,不少村民指责三兄弟,称这样对待两个老人,真是太不应该了。

  也许是觉得难为情,也许是觉得丢脸,原告代理律师丁丽庆说,三兄弟尤其是大儿子今天的态度挺好,虽然还会翻旧账,但沟通起来也算就事论事。因此,今天的庭审还是有些进展,老两口暂时住在老二家。但生活费交给谁的问题,还得进一步调解。

  庭审结束,审判员吴敬清当着诸多村民的面说了一番话:赡养老人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最基本的传统道德底线。赡养老人,不仅仅是提供生活必需,还应当提供生活的照料、精神的照顾。

  把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就地开庭解决年迈老人赡养难题,义乌市人民法院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公开、简便、亲民的审理方式,方便群众诉讼。但让吴敬清没有想到的是,庭审结束时,好几个老人围着他,咨询关于赡养的法律问题。“我希望,今天的庭审不仅是为了解决童家老人的生活问题,也能够让下王村的村民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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