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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归”搞科研最高可获20万资助

2015年01月22日 16:0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即日起至2月8日前,广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可申请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如果申报项目被批准,可获得2万元至20万元的资助。

  21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申报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的通知。按规定,在穗工作或创业的、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的留学人员均可进行申报。

  申报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须具备相应条件: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据了解,广州市的资助项目分为重点、优秀、启动项目三类,每类资助标准不同。

  其中,重点类项目资助,资助额度为10至2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类项目资助,资助额度为5至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而启动类项目资助,资助额度为2至5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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