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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对低值可回收物处理实行补贴每吨90元

2015年02月16日 21: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2月16日电(王华 吕颖)广州市政府16日晚发布“暂行办法”,强化垃圾分类成效,对低值可回收物处理实施补贴,每吨90元。

  广州市推行垃圾分类三年多来,仍存在分类不精细、可回收物未能实现全回收等问题。

  来自广州市城管委信息显示,目前广州生活垃圾中高附加值可回收物已达到较为彻底的回收。但因税负过重、利润有限、品种差异大等因素,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暂时还是随其他类生活垃圾流入终端处理设施,给终端设施任务和环境带来负担。

  根据统计,2014年下半年,广州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约为20000吨,日回收量为5000吨。其中,废玻璃类、废木质类、废塑料类三类低值可回收物的日均产生量理论数据约为4620吨。“暂行办法”实施后,预计2015年每天实际资源回收量可新增1400吨。

  “暂行办法”拟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优化垃圾处理资金投入,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市场。

  市城管委主任危伟汉表示,政府计划将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费,调整至前端,用以扶持相关企业发展,总体并不会增加财政支出。“办法”实施初期,将据测算标准以90元/吨进行补贴。一段时间实践过后再明确对不同类别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的基准价。

  此次“暂行办法”界定了低值可回收物的范围,规定政府购买的客体、低值可回收物与缴纳生态补偿费和阶梯式计费收费的关系,以及设定了联单制度。“联单”管理制度规定,回收处理量由区、街、承接企业三联单确认,保障低值可回收物限量与属地管理数据的一致性和真实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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