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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子龙代表:进一步加强网上药品销售监管

2015年03月06日 11:0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


  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表示,现阶段,我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一定的不规范性,互联网药品销售由于其自身特点更容易发生问题,影响范围更广危害性会更大,因此,监管部门加强网上销售药品质量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刻不容缓。
  谢子龙指出,与实体药店相比,网上药品销售存在业务涉及范围广、隐蔽性强、控制难、取证难、监管难等问题。鉴于网上药店监管的复杂性,多数发达国家尚未完全放开。目前,网上药店的经营环境不完善,法规不健全,药品管理法中没有涉及网上药品销售的条款,各地准入条件、监管要求存在很大差异,专业化的物流体系缺失等等。因此,全面放开网上药店需要有完善的配套法规作为基础,不能让市场在缺乏规则的条件下肆意生长。
  谢子龙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对互联网药品销售监管力度,保障患者用上安全放心的药品: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要根据互联网药品销售的特点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并完善监管法律体系,使互联网药品销售有法可依。先要加快电子商务立法,进而逐步完善医药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以及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指南,进而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体系,用以更好地指导和规范网上药店的发展。要加强互联网销售药品监管队伍建设,食药监部门设置专业网络药监部门,由国家食药监总局局统一管理协调分工,对互联网药品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二是药品委托配送按照新版GSP要求,选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配送,网上售药应实现药学专业人员与顾客面对面的药学服务。保证药品储存过程符合要求是确保药品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现阶段,一些实体药店温湿度尚且难以满足药品储存需求,运输环节则更是因为缺乏必要的车辆、保温降温设备等条件而难以满足要求。如果网上药品B2C交易数量剧增,药品配送过程的运输条件将难以保证,将直接威胁药品内在质量,药品安全也就无从谈起。
  三是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我国应当重视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网上药店监管中的自律作用。这样不但可以减轻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管压力,而且可以和政府部门一起协作,更好地管理网上药店。
  四是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对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企业和个人纳入黑名单,实行行业禁入,提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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