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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设底线为私募资管业务瘦身

2015年03月09日 14:39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

  (记者 马元月 苏长春)长期游走于灰色地带的私募基金未来将应对愈加严格的监管政策。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再度加码,为规范证券期货机构开展的私募资管业务设定了“八条底线”。

  基金业协会制定最新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从3月5日起开始正式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相关机构不得存在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此外,基金业协会还特别对私募资管业务的投资范围、杠杆上限、员工激励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指出分级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10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得对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及相关管理团队实施当期激励,其中项目结束前已发放奖金比例不得超过项目奖金总额的80%等。

  事实上,早在今年2月基金业协会就曾对从事私募业务的违规机构做出处罚。去年11月上银基金发行的“上银基金-创金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业协会前期认定A、B两类份额之比为29倍,违反了证监会相关要求,拟暂停受理当事人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3个月。同样,瑞元资本也因其发行的资管计划杠杆倍数为20倍,遭到了监管的处罚。

  不过,对于项目奖金的规范,有业内人士指出,80%的奖金比例在行业内大多都达不到,证券公司最多也只能到50%,私募基金公司可能会略多一些,但也达不到80%,因此基本不用担心破了底线。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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