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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英雄之黄国庆:要罚得黑心商家倾家荡产

2015年03月15日 12:2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参与互动()

  【访问时间:2015年3月5日】

  【访问地点:陕西西安】

  【访问对象:黄国庆】

  推动中国汽车召回制度的建立

  黄国庆,男,宁夏地矿厅司机,国家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自治区技术能手,中国消费者保护运动30年消费维权贡献人物。

  2000年9月15日,黄国庆在山区行驶时刹车失灵险些发生事故,原因是其驾驶的三菱越野车刹车油管泄漏。黄国庆前后4次前往宁夏自治区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最终该局的结论为:“该车后轴制动管中部损坏导致制动失效,系设计不当所致。”

  2000年9月28日,宁夏商检局向社会公布了三菱汽车存在安全隐患的消息,并为黄国庆出具了对外索赔证书。几天后,三菱公司上门为黄国庆更换了刹车油管。

  2001年2月9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在全国范围内普查的结果,向社会发布了公告,宣布吊销日本三菱帕杰罗越野车V31、V33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

  2001年3月2日,日本三菱公司宣布,对在中国境内销售的7.2万辆三菱帕杰罗V31、V33型号车辆无偿更换重新设计的后制动刹车油管,并对用户进行相应的赔偿。

  三菱事件的发生是推动召回制度开始酝酿的原因之一。2004年10月1日,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结束了多年来由于无相关法律外国公司拒绝召回在中国境内的缺陷汽车的被动局面。

  1.新《消法》给你留下的最深印象?

  黄国庆:我感觉新《消法》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真是莫大的福音。依据新《消法》的全新诠释,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有了更好的法律依据。过去,遇到商家的欺诈,消费者可以加倍索赔。三菱帕杰罗事件后,我知道了原来刹车油管漏油了,不是可以只要求赔一个新刹车油管那么简单,而是可以要求赔一辆新车。如今,新《消法》有了三倍赔偿的规定,商家消费欺诈的违法成本加大了,消费者依法维权更加有动力了,这是新《消法》带给我的最深印象。

  2.新《消法》最靓的条款?

  黄国庆: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六个月内出现瑕疵争议,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我认为,这是新《消法》中的最大亮点。当年,我发现三菱越野车刹车油管漏油是设计问题所导致的。可是,我在与日本厂家沟通时,对方明明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详实的技术数据,却让我自己拿出支持我这个说法的依据和理由。显然,这就是一种刁难。这样一个法律条款的出台,无疑给消费者的维权增添了一件利器。

  3.新《消法》哪条最好使?

  黄国庆:我认为新《消法》中的每一条都好使,消费者在实践中碰到哪种消费形式,与此相关的法律条款就很好使。遇到网络购物维权问题时,7日内网购商品无理由退货这一条就好使;碰到商家消费欺诈,对于商家惩罚性赔偿提高到3倍这条就好使;买到大宗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举证责任倒置这一条就会给消费者提供极大帮助。

  4.关于新《消法》,你做过的哪些事最值得说说?

  黄国庆:经历了三菱汽车召回事件多年以后,我依然持续关注着我们国家汽车召回制度的出台和有关汽车维权事件的新闻。看到有关汽车维权的新闻,我都会很留意,并且仔细阅读相关报道,了解是什么品牌汽车、汽车的什么位置出现了问题,等等。如果说什么事情最值得我去说,那么我想,去年被中消协评为30位影响中国消费维权事业的其中一位人物,应该是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情了吧。

  5.经营者的哪项义务履行最不到位?

  黄国庆:从自己的切身体会和周围群众的反映来看,我感觉一些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信息不到位、存在缺失,是商家义务履行不到位的主要现象之一。比如,一些易腐食品的生产日期,商家经常故意打错或者有意隐瞒真实生产日期,让消费者无法正确判断是否购买,欺骗消费者。还有的商家对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非常不到位,造成消费者个人隐私被泄露。我曾经用身份证和电话号码在旅行社办过一次业务,之后就不断收到大量的有关旅游的垃圾信息,让我对这些泄露我个人信息的商家非常厌烦。

  6.消费者的哪项权利受损害最严重?

  黄国庆:我觉得应该是公平交易权受损害最严重。由于消费者对商品知识了解不够,加之一些不法商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消费者无法购买到自己想要的合格商品。包装上标明的是羊肉,结果却发现是鸡肉;包装上标明的生产许可证号,在政府网站上一查,却子虚乌有,等等。在商品交易中,消费者经常上当,而且上当的形式和内容不一样,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7.新《消法》哪条最需细化?

  黄国庆:我觉得新《消法》中的法律责任应当再详细一些,力争达到能够对号入座,让消费者能够很明确地看到一些不法商家如果做了违反法律的事情,应当受到怎样相应的处罚。同时,相关的处罚条款应该加大力度,要罚得黑心的商家倾家荡产,在相关领域无法立足,防止他们换个地方死灰复燃。同时,法律责任当中的相关罚则要具有高度可操作性,这样才能达到应有的震慑效果。

  8.落实新《消法》,哪些部门最需加把劲?

  黄国庆:最需加把劲的政府部门,就是工商、质检、食药等职能部门。消费者个体力量比较薄弱,在发生消费纠纷过程中,工商、质检、食药等职能部门应当依法行政,公平执法,依照新《消法》等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打击和震慑不法商家的违法嚣张气焰。

  9.用新《消法》维权,你最想给消费者提的建议?

  黄国庆:我给广大消费者提的建议就是消费维权从我做起,人人都要维权,全社会一起努力,创造一个公平、高效、快乐的消费环境。如果我们每一个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都很高,伪劣商品就卖不出去,不法商贩就没有立足之地。如果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买到了不合格商品,只是忍气吞声,不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伪劣商品就会大行其道,我们自身权益的保护就会是一句空话。所以,我呼吁广大消费者:维权从我做起。

  10.对当前消费维权形势的评价和展望?

  黄国庆:概括地讲,就是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公平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一定会到来。我们应当一如既往地坚持依法治市、依法管市,不能依靠人治,要坚定不移地走法治的路子。那么,一个和谐、公平、有序、高效的市场消费环境就一定会出现。当然,在法治的征程上,各种阻力会不断出现,我们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依靠公平的法治环境、依靠高效的执法队伍,努力建设一个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尊重的和谐消费环境。

【编辑:张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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