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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千余元配眼镜 两个月就要“报废”

2015年03月24日 11:34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

  家住江宁的市民郑先生打算把自己戴了几年的旧眼镜换个新的,于是来到江宁区东山大街一眼镜店进行选购,最终配了一款1000余元的眼镜。然而,两个月后镜框上的螺丝脱落,郑先生找到商家,商家却找不到合适的螺丝,也没有了同款的镜框可更换,难道郑先生的眼镜就这么“报废”了?

  记者了解到,当时进店后,经过销售人员的一番介绍,郑先生看中了一款造型独特的镜框,标价800余元,销售人员又为其推荐了一款镜片,称这两者搭配购买可给予一定优惠,郑先生点头同意了,很快眼镜配好了,配镜总共花了1000余元,应该算比较高档的眼镜了。

  郑先生本来对此眼镜挺满意的,既轻巧又舒适还配脸型,可没想到佩戴才2个月,眼镜上的一个螺丝就脱落不知道掉哪了,眼镜也无法使用了。想到购买眼镜时商家告知过自己三包期为一年,便带着不能使用的眼镜找到商家要求再配个螺丝。

  可是很不巧,该款眼镜框因造型独特,店内的常规螺丝没有能配得上的,郑先生又要求商家为自己更换新的同款眼镜框,商家经过一番查找告知郑先生店里已没有这款眼镜框,且厂家那边也没有货了,商家对此表示无能为力。

  郑先生对商家的答复很不满意,认为自己花了1000多元配的眼镜使用才2个月就“报废”了,商家应该按照三包规定给自己维修或者换新,而商家现在却两手一摊不管了,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商家必须给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而商家却认为郑先生是自己使用不当造成螺丝脱落,非眼镜质量问题,并不享受三包,但考虑到郑先生毕竟是自己店的客户,愿意为其免费更换一个低价位的镜框。郑先生看着商家指向标价十几元的镜框,十分气愤,于是便拨打了“12315”进行维权。

  消费者协会东山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对相关情况展开了调查核实,并召集双方展开调解。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反复调解下,商家才表示同意为郑先生免费更换同等价位的眼镜框。

  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配镜时,首先应该选择证照齐全,有配眼镜资质的正规眼镜店。其次,一定要让销售商填写好“三包”凭证和承诺事项,如实出具发票并注意保存,以便于日后维权。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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