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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拼团缘何成违法重灾区

2015年03月30日 16:04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

  有关拼团游的负面新闻近日不绝于耳。3月15日,成都神州国际旅行社因违法拼团被罚3万元并停业整顿3日。究其原因是游客参加了泰国旅游团,但因成团人数不足16人,被转到明珠港澳旅行社,并收取了自费项目款。今年2月,有游客以“散客拼团”形式参加“大连休闲汽车4日游”,由于旅游途中不愿改变行程被赶下车,并被强制参加许多自费项目。

  游客对拼团的诟病在于,自己往往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被拼给其他旅行团,出现问题以后又找不到自己报名的旅行社解决问题。不少游客还在拼团游时遇上强制消费、二次缴费的情况。有业内人士表示,拼团这种模式其实并不违法,关键在于旅行社应和游客事先说明,并将拼团细节列入合同。游客也要尽量避免低价甚至零负团费的违法拼团游。

  据了解,所谓拼团是指由全国各地的旅游者(1人或多人)在正规旅游大公司或知名旅行社组织下拼成的一个团队。旅游者在游览景点、用车、用餐、导游服务、购物等诸多方面都在享受着团队价格的优惠。目前,市场上看到的拼团大概有三种。第一种是到旅游目的地拼团,团内的旅游者来自全国各地;第二种是从出发地拼团,所有的旅游者都是从一个地区出发抵达目的地,也叫联合发团;第三种是游客来自同一家旅行社的不同门市,相对易于控制服务质量。

  北京首钢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秋威表示,旅行社在与游客沟通的时候应告知游客该旅游团的性质,将相关细则签署到合同中,包括地接社的名称等。一旦旅游途中出现问题,游客可以依据合同问责组团社,而组团社再根据与地接社的协议去追责,对双方都是一种保护。

  事实上,一些低价团或零负团费的旅游团经常不与游客签订合同或者在合同中刻意隐去拼团条款,这样的拼团一旦出现问题,游客经常找不到问责对象。因此游客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应注意签署合同并仔细查看相关条例,看清地接社名称,属于拼团出游的要明确拼团性质和细节。业内人士提醒,拼团产品虽然价格相对便宜,但仍有底价,如果价格偏差大,就有可能存在隐患。同时建议老年人选择第二种或第三种拼团产品,这样在旅游途中出现问题,可尽快解决,质量相对有保障。

  另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新旅游法实施后,不少旅行社开始启用新版旅游合同,合同中就明确有出团形式是否为拼团的选项,这意味着游客可以更加清晰明了地了解自己出行旅行团的性质。以北京为例,记者以游客的身份致电旅行社询问时了解到,大部分旅行社都已经开始使用新的合同,并在咨询过程中都能直接告知是否是散客拼团的形式。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教授王衍用同时表示,造成旅行社采用拼团形式组织旅游团的根本原因是现阶段的旅游企业太多,而跟团出游的游客又在逐年递减,要想解决拼团出游的弊端,还需要解决根本的供求问题。

  北京商报记者 陈杰 曾威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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