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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博元投资案例应加速A股集体诉讼制度突破

2015年03月31日 15:1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

  2014年10月17日证监会修订退市制度后,如果不出意外,博元投资可能将成为“重大违法退市第一股”。

  新政之后,程序第一。目前显示一切都已进入处理程序。指责南纺股份等为什么不退市没有用,市场总会有第一家。

  因为事实已经查清,博元投资摆脱退市命运的可能性很低。3月2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因该公司构成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3月27日证监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前置条件满足后,上证所相关退市程序随之启动。按照规则,从进入风险警示板到退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时间虽长,指向明确。

  一些投资者仍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认为博元投资违法行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生效前,对博元投资不构成约束力,或者认为证监会未来的行政处罚决定可能被依法撤销或确认无效,或者公安机关可能不予立案、撤销案件等,这种概率不比中百万元大奖的概率高。

  A股市场对中小投资者颇不公平之处在于,投资者维权成本高、时间长。考虑到目前已进入程序正义阶段,中小投资者为了今后的权益,理应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利益。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博元投资因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六条,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对博元投资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连法条都告诉投资者了,各位,看你们自己的了。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律师吴立骏所做的采访,依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上述规定,只要在2014年6月18日(即被立案调查当日)持有博元投资股票的股民,不论卖出日期,都可以参加集体索赔。按照以往经验,在关键时点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均可提起诉讼。

  目前博元投资的投资者还没有办法提起民事诉讼,必须等到刑事判决与证监会行政处罚,法院才可以受理此类案件。索赔诉讼时效为两年,在刑事判决生效或者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下达后即可提起。打个比方,如果博元投资的处罚决定自2015年6月30日公告,那么在2017年6月29日之前,投资者都可以提出诉讼。

  既然目前法治市场经济实现程序正义,重要的是允许投资者提起集体诉讼,以降低维权成本,增加公益特色,加大对造假者、不法交易者的威慑力度。

  A股市场上的集体诉讼制度迄今未获得根本突破。A股投资者只能眼巴巴看着彼岸的美国股市投资者们频繁地向违规的公司提起集体诉讼。

  在美国集体诉讼制度中,为了保护投资者,实行“举证倒置”,否则普通投资者很难拿到切实的证据。要么赔偿,要么和解,投资者的权益可通过经济利益的补偿得到体现。

  证券民事诉讼有行政前置程序,时间漫长,再加上还需缴纳律师费等,相当于对投资者维权设置了门槛,表面上看是为了维持企业的利益,实际上投资者可能失去救济的机会。

  因此,博元投资的投资者们有必要坚决维权,而“两高”对证券民事诉讼的解释,既代表了中国证券市场领域的法律底线,也代表了可以发展的高度。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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