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国官方要求论证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

2015年04月14日 17: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财政部14日发布文件,要求对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慎控制新建PPP项目规模,以防控财政风险。

  PPP模式本质上是一种合作关系,即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通过使用者付费和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监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价格和质量。

  因有助于控制政府性债务,缓解财政压力,近年来PPP模式日益受到中国官方的重视。财政部长楼继伟此前曾要求,2015年推广运用PPP模式要有新的突破。

  最新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明确提出,开展PPP项目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如未通过论证,则不宜采用PPP模式。

  根据《指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一方面要评估财政支出能力如何,即根据PPP项目预算支出责任,评估PPP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另一方面,要平衡不同行业和领域的PPP项目,防止过于集中于某一行业和领域。

  《指引》要求,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应超过10%。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比例。

  《指引》明确,鼓励列入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名单的高风险地区,采取PPP模式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同时,审慎控制新建PPP项目规模,防止因项目实施加剧财政收支矛盾。

  随着经济增速放缓,中国财政收入也在减速,收支矛盾凸显。2014年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8.6%,创23年来新低。

  2014年以来,在加强地方债管理严防风险的同时,中国加快了推广应用PPP模式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步伐。财政部已经成立了PPP中心,并公布了关于如何订立PPP项目合同的操作说明。(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