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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实施20年 广告营业额由200多亿增至5600多亿

2015年04月30日 11: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中新社发 杜洋 摄  

  中新网4月30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24号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该法案将于9月1日起施行。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今日做客中国政府网解读新《广告法》时表示,现行的广告法1995年实施至今20年,广告营业额已经由当初200多亿发展到5600多亿。

  张国华指出,现行的广告法是1994年出台,1995年实施,至今已经有20年了。中国的广告是一个比较年轻的产业,在计划经济的时候是没有广告这一说的。改革开放以后,1978年、1979年才有了第一支广告,第一支广告是一个蓝天牙膏的招贴画。到1995年的时候,我国的一年广告营业额是200多亿元。2014年,广告经营额已经到了5600多亿元。通过数字的变化,能感觉到这个产业有了长足发展,年均增长率是17%。现在的广告可以说无时不在、无所不在,广播的、电视的、报纸的、户外LED屏的,特别是新兴的网络,网络上的广告有PC广告,有APP广告,有微信广告,有精准推送的广告等等。

  张国华表示,20年前出台的广告法是适应了当时广告市场的状况而出台的。今天已经由200多亿发展到5000多亿,由传统的媒体发展到各种媒体、各种广告推送形式和技术,现有广告法对现有市场秩序的维护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基于这样的背景,从十年前,工商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就开始启动修改广告法的事情,因为这十年广告市场和广告技术发展的很快,所以总是有一种跟不上形势的感觉。但是人民群众对于广告市场秩序的维护的呼声,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的需要,需要尽快把广告法修改出来。所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在4月24号通过了广告法的修订案,使这个广告法基本上能适应目前规范、监管广告市场秩序的作用。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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