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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税务局约谈电商企业 或将面临补税

2015年05月04日 09:51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据媒体报道,自4月开始,包括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深圳等在内的全国主要沿海省市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

  自4月开始,包括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深圳在内的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一位上述地区税务人士告诉记者,并没有仅仅针对天猫、淘宝,而是对辖区内所有的注册电商企业都进行了摸底。

  其中,广西桂林市国税局开展的是税收专项检查,电子商务作为以往检查从来没有包含过的行业首次出现。同时,上海市闵行区地税局也对注册于此的电商企业下发了纳税自查的通知。

  上述税务人士称,这不是国税统一布置的,各地税务局约谈的名义是税务风险管理和纳税评估。

  北京、江苏、上海和深圳正在对电子商务的税务风险进行摸底,主要针对线上有店、线下也有店的企业进行,原因是电商平台上的自营店和商家经营存在税务风险。而东部某省会城市的税务部门则将该辖区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营数据进行了技术性汇总。

  该省会城市税务人士表示,已经委托一家软件公司开发数据平台,这些网购平台,销售了多少数据全部有,能获取交易数据,现在对于电子商务企业税收技术问题已经没有,只等总局的通知。

  记者向接近国税总局的人士处获悉,虽然没有进行大范围检查,但整个税务部门从上到下已经对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足够重视;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已将“电子商务税收研究”列入了绩效考核中。

  那么,电商是不是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呢?

  在全国范围内,这并不是第一次对于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税务稽查。

  从2012年开始,东部某省会城市对辖区内近2万户电子商务企业实施了网络监控,其中年销售额100万以上的有1000余户,并且对办理税务登记的进行重点监控,结果发现70%以上企业申报的税务数据与实际收入不符,随后约谈其补税数百万。

  这次电子商务企业或许也将面临补税。某广西桂林市国税局人士表示,从开展业务起若是发现有未缴税的行为,现在发现需要补税加罚款。若是偷逃税也要补税和滞纳金,罚款再议,故意偷逃税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故意偷漏税,不受三年追征的限制。一位税务中介人士告诉记者,很多企业都是觉得该交,但是都不去办理,都有法不责众的心理。

  2013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曾给各个部委分派课题,电子商务纳税征管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做相关调研,由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位分管副局长牵头研究。课题的主要内容是如何对于电子商务企业的税收征管。

  就在上述课题分派之前,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曾就电商征税一事,向一家全国性电商平台提出开放其用户数据,用于对税源情况做数据分析,方便财政决策。但是被后者拒绝了。“这几年,国家税务总局与这家企业每年都在沟通税务问题,但据了解效果并不好。很多电商平台上的商家都是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正常企业,其经营模式改变不了经营交易的本质,不管电子商务也好,还是线下交易也好,负有相同的纳税义务,从没有哪个文件说给电子商务企业免税。因此他表示,现在税务机关对电商企业,不管是约谈也好,还是加强征管,或者是补足税款甚至处罚,都是税务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在依法执法。(记者刘祎辰)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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