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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宽带易办难拆 兰州市民期待灭霸道促改革

2015年05月13日 15:41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

  在今年一季度经济形势座谈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明确指出国内上网网速慢、流量贵,再次引起社会对于电信业的关注。在为总理“点赞”的同时,从媒体到民众也开始“吐槽”三大运营商的诸多“罪状”。随着“5·17”国际电信日的临近,记者也通过调查发现,越来越多的兰州市民对于电信业存在的多种“霸王条款”心存不满,而运营商长期以来的一些“霸道”做法也让大家深恶痛绝。人们期待工信部能够加强监管,引入竞争,切实推进行业改革。

  现象难破:

  “捆绑”宽带易办难拆

  市民张女士于2014年年初办理了中国电信的宽带业务,办理时绑定了两张手机卡和一个网络电视,“不是我想绑定这些业务,因为开通的是新宽带,当时到营业厅办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我现在没有单宽带可以办,都是绑定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当时电信工作人员也告知她该宽带最低使用年限为两年,两年期间不得更换业务,不得停用。

  然而,计划不如变化快。由于李女士当时办理宽带的房屋是临时租住的,今年年初房租到期需要更换住所,所以,宽带也需要迁走。虽然根据规定号码和宽带可以随迁,但让李女士颇为郁闷的是,她计划新迁入的小区只能使用联通宽带,“我这宽带才用了一年,现在不能拆机,也没法用,即使不用钱还得照交。”最终,李女士被迫放弃原计划,重新找了一个能够使用电信宽带的小区租住。

  遇到这样烦恼的人不止张女士一人,如果说这只是让张女士有些闹心,那么这类宽带业务可谓给市民李先生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李先生早在2013年就办理了中国电信宽带业务,办理时也是被告知如果不捆绑手机号就不能装宽带。但在安装过程中,装机人员却告诉他没有端口,没法装,“邻居告诉我其实有个潜规则,就是给装机工人买包烟或者是给他一百块钱,他就会想办法给你装上。”由于急用,李先生照做后,装机人员果然有“办法”接上了宽带,“当时他还给我推销了手机,说是有很多优惠,听起来不错就买了一部最便宜的。”

  在宽带安装半年后,李先生租住的自建房拆除,他把宽带移到了临时租住的房屋内,移机后他就再没有使用宽带,这时他想到干脆停用宽带,谁知开通容易,想要停用却很难,中国电信营业厅的客服人员告诉他,宽带可以办理拆机业务,但是手机不能停用,不能更改套餐,更不能销号。

  “我当时想,改不了的话就改不了吧,因为下个地方我还要再接宽带,如果可以的话,就直接给它绑定到一块。”没想到,李先生搬家后给电信打电话移机,却被对方告知不归一个分局管,移不过去。对方还建议他将原来的宽带拆掉重新装一个。李先生照做了并询问能否把原有号码和新的宽带进行绑定。得到的答案却是否定的,并被告知还要重新再绑定新手机,而且还要购买他们的手机。李先生不得已又购买了一部190元的电信手机。

  事后,李先生越想越生气,“每个月光手机宽带费加起来要消费258元,让人吃不消。而且我再三和电信那边沟通,他们根本不让步。”最终,李先生不得已将此事诉诸于媒体,“媒体联系他们以后他们又很快联系我,说旧手机号可以销号,并退还旧手机套餐中没有使用的宽带费用。”

  虽然此事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但是回想起这件事,李先生还是感慨万分,“虽然这个事对媒体来说并不是一件特别大的事,但对我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那就是让我明白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忍气吞声,一定要坚持维权到底。”

  律师定性:这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安装宽带被要求捆绑手机卡或固定电话,运营商是否在强制捆绑搭售?对此,甘肃鑫正大律师事务所钟晶律师告诉记者,从技术上来说,同城移号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最多可能需要一点点基本费用。如果说旧号不能绑定新宽带,而且号也不能销,这完全可以认定为是一个霸王条款。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安装宽带被要求绑定手机卡或者是固定电话,这属于一种捆绑的搭售行为,运营商涉嫌不正当竞争。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显然,电信公司在安装宽带时强迫用户捆绑手机卡或者固定电话的做法属于强制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电信强迫用户捆绑手机卡或固定电话显然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其实三大运营商是有单宽带可办理的,并且有运营商在官方网站已表明单宽带业务及资费标准,消费者也可在网站自主办理单宽带业务,但由于目前三大运营商大多采用宽带+手机套餐的推广方式,“套餐”成为推销的“主力”,而不需要绑定附加业务的“纯宽带”安装则鲜被提及,对相关知识不了解的市民很容易“被套餐”,而手机或固话一旦欠费或停机,运营商就会以此为理由断掉用户宽带服务。不仅如此,不少市民还表示,自己在当初办理宽带业务时,都被工作人员告知,在办理宽带包年后,期满前一个月需到营业厅续费,逾期未续费的,改为包月交费。

  对此,钟晶律师对记者表示,运营商没有事先通知就停止用户宽带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使用权,将手机或固话与宽带服务强制捆绑销售属于“霸王条款”。运营商的行为,与《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平等、公平原则相违,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和利益权,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向工商或工信部门进行投诉。

  而对于宽带包年到期自动包月的行为市工商部门则表示此举属违规行为,《合同法》规定,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因此,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用户办理宽带包年服务期满后,通讯公司和用户都已经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应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运营商的做法,侵害了用户自愿选择权利和公平交易权利。

  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用户办理宽带业务,有权在宽带包年到期后选择是否续费或是否包月。经营者不得以“逾期未续费”为由强制用户接受“包月交费”方式。

  市民期待:

  灭“霸道”促改革

  近日,有媒体对2038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7.2%的受访者遇到过移动、联通、电信等电信运营商的霸王条款。82.7%的受访者认为,电信运营商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不应过于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应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和公共服务。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提起电信消费问题,市民往往群起而攻之,说到底,就是电信一贯“霸道”的作风,让其与消费者之间早已积怨颇深。市民赵先生表示,“电信业作为寡头垄断企业,早就赚得盆满钵满,财一大气自然就粗了,于是就目空一切,从来不放下矜贵的身段替消费者想一想。先富不仅不带动后富,反而通过压榨后者来让自己富上加富。这才是现今电信业的真实状况。说实话,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我们自身被电信压榨的还算少吗?我们何时有过一次发言权?处处是陷阱,处处是无法选择的霸王条款。电信部门真应该管管了。”

  而霸王条款还只是消费者对电信行业长期不满的冰山一角。“套餐太多,业务太乱。”市民黄女士认为,现在各种业务或者不能联合开通,或者必须捆绑办理。不同业务的取消、办理生效时间也不同,特别烦人。别说用户自己,客服人员有时都搞不清楚。“这样容易被运营商钻空子,就算没钻空子,我们也会觉得肯定有猫腻。”

  记者也了解到,目前市民对于运营商的不满主要存在于“办理宽带业务必须绑定电话业务”、“项目不明的乱收费”、“未经允许开通增值业务”、“流量资费过高”等方面,正是这些一点一滴的积累,才使得消费者对电信行业如此的深恶痛绝。

  对此,不少网友也希望以此为契机,切实推动电信行业改革。网友“王毅”说,除了工信部,没有其他的部门能对电信部门的收费予以真正的监管。中国电信的强势,主要在于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不解决好这个关键问题,那么人们对于电信收费的不合理性就算是意见再大,恐怕也只能停留在质疑的层面,而无法“叫停”。网民“小棠”说,电信资费改革事关国计民生,也关系到电信行业转型升级,现有资费方式所遭遇的合理性危机,恰好为电信行业资费改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继续通过“霸王条款”赚取不合理的短期利润,还是以计费方式调整为突破口,切实推进行业改革,需要电信行业做出理性选择。

  (记者刘超)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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