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精装致劣质装修 保利:历史背景下的自愿行为(2)
在昨天的四方商谈中,业主们对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与精装修协议的关系也提出了质疑,保利方面却对此拒绝做出解释。捆绑了精装修的住房为何装修标准却总是缩水?又该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业主们希望明确,在北京市住建委备案价格之外所交的那几十万价款,究竟是房款还是装修款?如果这笔钱算是房款,那么保利方面的做法显然违反了住建部门“一房一价”的规定,如果是装修款,那么保利就应按照所交款项来制定标准,业主陈先生说,至少标准不该如此之低:
陈先生:当时我签的时候说三十几万,我们说交钱没问题。现在到收房的时候这个环节有问题,平心而论我交了三十几万,当时的想法哪怕装了有二十万的都能接受了,保利还能挣十万,现在情况是过去一看,无法接受,三万块都没有,我们不说三万还是四万,这没有什么区别,现在连入住都达不到。
但是,对于业主们的问题,保利方面拒绝回答,牛经理说,购房合同及装修协议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签订,具备法律效力:
牛经理:这个钱当时大家买房心里很清楚,当时这么一个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大家自愿的一个行为,所以现在让我解释我没法解释。
同时,保利方面拒绝代表们提出的公布精装修招标明细:
业主:您可以公布你这个装修明细,把所有的这个差价一户一户结清。
保利:这个问题我再次明确说了,不谈!
业主代表表示,如果不能公布明细退还装修差价,那么大家在选择退房时,除房款和装修款之外,由保利方支付两年的银行利息,这个诉求同样被拒绝。在沟通中,双方的沟通一度陷入僵局,
保利客服经理张长明:你把你的赔偿要求写成书面的。
业主:我代表大家,不是我一个人。
张长明:如果你代表大家,你让大家授权给你。我代表保利公司,你代表谁呀?我认为你代表不了业主,你也代表不了我!
由于意见未能达成一致,三百多位业主在昨天下午又找到北京市住建委,希望主管部门继续进行协助沟通。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市场委员会副主任陈晟认为,由于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对于精装房装修标准的评判比较模糊。
陈晟:在目前的现状下,保证承诺的品牌是能够要实现的,这是一个基础。装修是不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个还有很多模糊的地方。装修本身呢,又跟施工者的管控管理也有关系,所以各个环节都不出纰漏,才能保证他不出问题。
陈晟还表示,许多地方精装修房装修缩水,与我国目前期房销售的现状不无关系。
陈晟:国外的房子更多都属于精装交房的,他没有这种毛坯的,看到这个不满意我可以不买。但是目前在中国即使买的精装修房也是买的是个预期。最后是个什么情况完全取决于开发商的责任。(记者杨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