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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基金董事长解读运作四项原则

2015年05月28日 14: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重庆5月28日电 (记者 刘贤)规模400亿美元的丝路基金董事长金琦28日在重庆参加亚欧互联互通产业对话会时,对丝路基金的运作原则作详尽解析。

  丝路基金2014年12月29日在北京注册成立,是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举措。其定位于中长期开发性投资基金,通过股权、债权、贷款、基金等多元化投融资方式,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多边、双边互联互通提供投融资支持。

  金琦说,互联互通倡导的是全方位、立体化、网络状的大联通,资金融通将发挥重要作用。在“一带一路”的建设中,金融业必须创新资金支持模式,克服投资瓶颈。

  她解析丝路基金运作中将遵循的四项原则。

  一是对接原则。丝路基金的投资要与各国发展战略和规划相对接,在推进“一带一路”发展进程中寻找投资机会,提供相应的投融资服务,实现合作基础上的互利共赢。

  二是效率原则。按照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原则运作,主要开展中长期股权融资,将严格遵守投资所在国的法律、国际标准、商业规则,投资于有效益的项目,实现中长期合理的投资回报。

  三是合作原则。丝路基金将与国内外企业和金融机构相互合作配合,开展多元化投融资合作,特别是为在中长期可实现稳定合理回报的项目提供更多的选择。金琦称,“我们与现有的国际国内金融机构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而是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关系。”

  四是开放原则,运作一段时间以后,丝路基金将欢迎与其有共同意向的成员加入进来,或者在子基金层面上开展合作。

  金琦表示,丝路基金作为中长期开发投资基金,愿意在亚欧互联互通的框架下,为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金融合作等领域提供多种形式的投融资支持。

  她说,我们既可以支持中国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在境外开展项目合作和投资运营;也愿意支持中国企业参与亚欧高端产业合作,与国外企业合作,推进项目投资,将国际领先技术引进来,与中国产业优势相结合,促进企业技术提升和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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