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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陕西煤化能源公司被罚1580万 排污超标仍未整改

2015年06月10日 10:33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记者: 面对1580万元的超大罚单,企业现在认缴了吗?

  陕西省咸阳市环保局:截至昨日,该企业仍拒不执行处罚。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不执行处罚的是陕西煤化能源公司,该公司的一项二甲醚化工项目座落于长武县丁家镇煤化工业园。据环保部门调查该项目存在多个环境违法行为:其中包括从去年11月以来,该企业在未依法取得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生产;私自架设排污管道,利用雨水管网排污;部分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部分设施未按照环评设计要求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存在超标排污;未依法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等。

  环保局从1月8号首次下达处罚决定书,到3月27号第三次检查仍旧未整改,期间整整79天,根据新实施的《环保法》,当地环保部门启动了“按日计罚”程序,原先20万元的罚款变成了1580万元,同时要求该企业停产整改。但是,截至昨日,该企业仍拒不执行处罚,且仍在正常运行。

  纵横点评:

  环境搞坏了,危及当代,遗祸子孙。面对环保处罚,涉事企业拒不整改,拒缴罚款,表现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但《环保法》不能成为聋子的耳朵。当法律的权威被蔑视了,被挑战了,不能有丝毫的妥协,犹豫和退却,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维护法律的尊严。新环保法明确规定,对于拒不改正者,可对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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