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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台企业税收分享方案 促京津冀产业转移

2015年06月24日 11: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官方24日发布企业税收收入在迁出地和迁入地的分享方案,旨在推动京津冀地区产业转移对接。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由迁出地区政府主导,符合迁入地区产业布局条件,且迁出前三年内年均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三税”)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纳入分享范围。如果企业迁移是自由的市场行为,则不纳入分享范围。

  迁出企业三年内缴纳的“三税”,由迁出地区和迁入地区按50%:50%比例分享。分享的“三税”达到企业迁移前三年缴纳的“三税”总和后,迁出地区就不再分享。如果三年仍未达分享上限,则分享期限将再延长两年。

  官方表示,出台此方案旨在推动京津冀协调发展,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实现京津冀地区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促进共赢发展。

  同时,办法明确提出,各地不得为吸引企业迁入,对辖区内各类区域、企业及其投资者等制定或实施违法违规的财税优惠政策,制造“政策洼地”,损坏国家整体利益。

  京津冀三地发展不平衡问题由来已久。作为促进区域产业合理布局和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一步,京津冀协同发展2014年被列为国家三大战略之一。2015年以来,这一战略稳步推进。4月底,《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获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

  国家发改委日前表示,京津冀协同发展各项工作目前已进入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全面落实的关键阶段,要在加快推进交通、生态环保、产业升级转移这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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